|
注册前请先阅读注册条款
欢迎您加入浦东志愿者,进行交流和参加活动。
浦东志愿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为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浦东新区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浦东新区志愿者协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浦东志愿者协会成立以来,谨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为社会、社区以及各基层单位输送了大量的志愿者,并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志愿服务合作关系。
浦东志愿者协会每年都会定期举办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健康、有爱心、有责任感的青年加入协会,积极、诚恳地为志愿者与社会架起爱的桥梁,让志愿者的热情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对此,浦东志愿者协会设立了大量的志愿服务工作,例如“地铁志愿者”、“路口志愿者”等,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实效,创出了志愿服务的品牌项目。
欢迎您加入到“浦东志愿者协会”大家庭中来!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希望您能以真心对待这项工作,全力完成您所承担的服务任务,并自觉地服从浦东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维护浦东志愿者协会和志愿者的利益;同时,您有权利了解浦东志愿者协会的运行状况和相关工作进程,并及时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
一、志愿者的定义:
1、志愿服务是指出于本人自愿,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志愿服务人员是志愿者和支援社工的统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志愿社工是指通过公开招考、招募,取得一定资质的专业志愿服务人员。
3、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包括各级志愿者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建立的经各志愿者协会备案登记的志愿服务团队。
二、志愿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1、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残助弱、帮老助幼、支教助学、青少年事务、法律服务、科技推广、医疗保健、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抢险救灾、治安维护、网络在线管理和服务、大型活动综合服务以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
2、志愿服务的重点领域包括:城市管理、社会援助、社会公益等。
三、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可以登记注册为志愿者:
(一)年满16周岁。
(二)身心健康。
(三)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
(六)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七)志愿服务组织的其他条件。
2、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退出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活动。
(二)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三)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
(四)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志愿服务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3、志愿者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件及相关物品。自愿维护志愿服务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4、事故的损害赔偿和责任承担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对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志愿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向其追偿费用。
入会后,如有不良行为,违法乱纪,有损志愿者形象者,将严肃查处,清除出会。
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