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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交通文明建设若干事项的通知
来源:    编辑:志愿者家园网    发布时间:2013-12-16

各街道、镇、开发区文明办: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文明城区创建,着力提升新区交通文明程度和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结合冬季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全面开展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营造交通文明创建浓厚氛围。各街道、镇要充分利用辖区商业街、公共部位、主干道等人流密集部位的户外宣传阵地、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社会宣传载体,滚动播放和发布交通秩序大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提示语和公益广告(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原则上各街道、镇设置不少于10处。

二、持久做好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各街道、镇要在本区15个重点路口、15条重点主干道(详见附件三、四)以及本辖区主要交通路口的上下班高峰时段,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职工、妇女和社区居民参加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要对志愿者上岗、劝导工作做一次再指导、再检查、再督促。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文明宣传活动。各街道、镇要依托街镇社区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组织开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出行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的浓厚氛围。

四、各街道、镇要在129日(周一)11时前将户外公益阵地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情况及交通文明志愿者设置情况,填写《交通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附件五)后发送至 qinglian945@163.com,联系人:高瑾义,电话(传真):22046542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提示语

附件二: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公益广告

附件三:浦东新区重点路口一览表

附件四:浦东新区重点主干道一览表

附件五:交通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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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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