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志愿 者 协 会
浦文明办【20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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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
使用申请工作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相关部门,区工、青、妇,各街镇文明办、各志愿者服务基地:
“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是由市志愿者协会会同市慈善基金会共同发起,在慈善基金会内设立的专项基金。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面向全市,专门用于帮助多年来在慈善救助、志愿服务等公益领域和敬老爱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方面作出贡献,目前因个人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急需帮助的爱心人士,以营造有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氛围。
根据沪文明办〔2012〕63号文的要求,为了做好“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使用申请工作,现在全区开展排摸申请,请各相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对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摸。申请对象为:目前遇到特殊困难,在各公益和志愿服务领域获得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好心人(包括志愿者),比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杰出及优秀志愿者、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等荣誉的获得者。
请各部门、各街镇认真审核申报,申请登记表(可登录《浦东志愿者家园网站》(www.pdvolunteer.org.cn)公告栏下载)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填妥后报浦东新区志愿者协会。
“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申请的核准与发放将根据上报情况,由市志愿者协会、市慈善基金会统筹安排。
联系人:宋冬梅 电话:20223013 传真:20223015
邮箱:pdwmzyz@163.com
联系地址:峨山路613号A楼316室 (浦东新区志愿者协会)
邮编:200127
附:浦东新区“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申请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通知及表格
浦东新区文明办
浦东新区志愿者协会
2012年12月18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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